合作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98年1月1日。建院以來,現有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審判監督、執行等審判業務庭和辦公室等辦事機構。
在扎實有效地開展法院各項審判工作中,為維護合作市的社會穩定,促進而經濟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做出了應有的貢獻。以審判促建設,艱苦創業,積極爭取黨委領導和人大、政府的支持,加強法院基礎建設,建成了總面積2200平方米,總建筑面積1519.91平方米,集大、中、小型審判庭、會議室、辦公室、檔案室和羈押室于一體的四層審判辦公樓,購置配備了新的辦公桌椅和旁聽椅,有效地改善了執法條件和執法環境。
人民法院的建立為解決人們群眾的一些社會糾紛,為百姓提供一個公平公正的平臺,以百姓的切身利益和權益為重,來更好的服務于百姓。
由于這些年前來法院辦理業務的群眾較多,為了方便群眾來法院辦事。法院啟用了英策法院排號機,讓前來辦理業務的群眾更加方便便捷。排號機的投入使用,為前來法院立案的群眾提供了更便捷的服務,得到了許多市民的贊賞,不僅讓大家節省了時間,還提高了辦事效率,方便了市民的訴訟服務